发布日期: 2025年 07月 03日
各区(市)科技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鹰潭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鹰科字〔2025〕24号),规范后补助资金管理,现启动鹰潭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备案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鹰潭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已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单笔成交额≥10万元);
(三)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属地登记),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四)合同约定的科技成果在鹰潭市转化落地。
二、备案时限
(一)新签订合同:2025年5月29日之后签订的合同,需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之后3个月内提交备案;
(二)历史签订合同:2023年1月1日–2025年5月29日期间签订的合同,需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之后2个月内提交备案;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备案材料清单
(一)封面及目录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鹰潭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1);
(四)技术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六)技术交易费用支付凭证(银行回单/发票);
(七)涉及知识产权转让的,提交权属变更证明文件;
(八)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备案流程
(一)企业申请:按备案材料清单顺序,向注册地所在区(市)科技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区(市)科技部门:区(市)科技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核;
3.市级备案:初审通过后,区(市)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并附推荐函,市科技局组织论证评审并公示备案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备案是申报鹰潭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资金的必备前提,未备案项目不予受理后续补助申请;
(二)同一技术合同不得重复备案;
(三)存在伪造材料、关联交易等行为的,取消资格并依法追责。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统筹科:王小乐 19907019898
市科技局成果与人才科:邹鑫 13517076356
附件:
1. 《诚信承诺书》
2. 《鹰潭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备案申请表》
鹰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1
诚信承诺书
鹰潭市科学技术局: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本次备案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技术交易双方不存在隶属、参股等利益关联关系;
3.同一技术交易合同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未获
得科技、工信、发改等部门国家、省、市项目支持;
4.如违反承诺,自愿承担退回资金、列入失信名单等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鹰潭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备案
申请表
申请对象(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名称 | 区(市) | ||||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姓名 | ||||
联系人及电话 | 技术领域 | ||||
合同名称 | 合同登记号 | ||||
技术开发 | □ | 技术转让 | □ | 技术许可 | □ |
合同签订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合同金额(万元) | 技术交易额 (万元) | ||||
实际成交额(万元) | 实际技术成交额(万元) | ||||
是否完成合同 | 是否产业化 | ||||
区(市)科技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