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 04月 25日
鹰科字〔2025〕21号
各区(市)科技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有组织科研,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鹰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项目研发经费自筹方式。
二、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保障条件明确落实。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层次和业务资格,专业结构合理,科研工作时间充足。
3.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清楚详实,考核目标具体明确,预期成果先进,实施单位落实自筹研发经费。
4.已承担且尚未完成市指导性科技计划任务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5.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
6.已经获批市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8.申报项目控制总量及立项比例,原则上立项比例控制在85%以内。
三、项目申报受理
(一)组织申报
各区(市)、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受理
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鹰潭市科技局官方网站(鹰潭市科技创新云平台)进行申报和推荐,产业科技二科负责项目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意见反馈至规划统筹科,项目由受理中心统一受理。
(三)汇总上报
推荐(主管)单位在线上审核受理后5天内报送推荐函(含项目征集、推荐等基本情况内容),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一式四份)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并报送受理中心,受理中心将受理项目清单报规划统筹科。
四、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5年4月28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线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线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7时;
2.推荐(主管)单位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事项咨询
规划统筹科 王小乐
电 话:0701-6221635
产业科技二科 王岳川 王小林
电 话:0701-6224530
(二)系统事项咨询
受理中心 甄一章 13006221100
2025年 4月25日